今年以来,西安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仗”和市委“深化六个改革”安排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在全市集中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发上线“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主动收集企业(群众)反映的涉营商环境领域投诉举报问题。
平台运行以来,累计收到企业(群众)投诉举报828件,其中属涉纪涉腐问题由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的72件、属困难诉求问题转职能部门推动解决的375件,既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又推动解决了一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投诉举报监督平台的公信力,释放纪检监察机关大抓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实和解决的部分问题通报如下。
1.关于反映莲湖区某区属国有企业销售部长李某某违规收受客户购物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李某某在担任该国有企业销售部长期间,多次收受与其存在供需关系的超市采购员所送购物卡,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李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李某某予以立案调查。
2.关于反映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纺织城中队对辖区商户门头牌匾日常管理监督缺位、选择性执法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纺织城中队对辖区商户门头牌匾日常巡查工作流于形式,对市民反映的个别商户存在长期违规悬挂门头牌匾不予处理,严重影响执法公正性。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相关责任人张某某、王某、张某予以立案调查。
3.关于反映蓝田县电商办科长刘某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影子公司”当“影子股东”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刘某在担任蓝田县电商办科长期间,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操纵企业日常管理及销售工作,充当幕后管理者,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刘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刘某予以立案调查。
4.关于反映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长期要求招标代理公司承担就餐费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阶段就餐制度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谁用餐、谁付费”要求,导致招标代理公司长期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就餐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有管理责任的张某某以及工作人员史某某、张某予以组织处理。
5.关于反映未央区住建局房管科工作人员张某某在办理市民12345工单中错误回复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未央区住建局房管科张某某在向群众回复12345工单办理情况时,仅以标题一致性判定投诉内容,未逐条查看举报信息,造成个别工单出现漏审、误判情况,导致群众投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相关责任人张某某予以立案调查;对负责人孟某某予以组织处理。
6.关于某企业反映政府奖补资金兑付难问题。经了解,反映问题属实。经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严格执行惠企政策,及时兑现奖补资金,目前已向该企业拨付85万元,并承诺剩余资金将于年底前支付。
7.关于某企业反映监管执法单位入企检查频次过多问题。经了解,反映问题属实。经纪检监察机关督办,周至县公安局、城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整改整治,县司法局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检查流程,并对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6月份以来,相关单位入企检查环比下降26.7%。
8.关于反映莲湖区昆明路周边占道经营影响群众出行问题。经了解,反映问题属实。经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莲湖区枣园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在昆明路安排固定值守人员,每日7:00-9:00、17:00-21:00等重点时段驻点巡查;同时成立机动巡查小组,对非高峰时段及背街小巷开展流动巡查。目前,该路段违规占道经营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下一步,西安市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好“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问题反映“直通车”优势,对企业(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快收快查快办,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涉营商环境合理诉求推动职能部门妥善解决,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维护好市场主体切身利益,为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关于“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的通报》